关于开展2013级博士生、硕博生中期资格综合考核的通知
2013级全体博士生、硕博生:
为规范博士生培养环节,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学院拟对2013级博士、硕博生网上开展中期资格综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考核对象:2013级全体博士生、硕博生
二、考核程序:参见:“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博士生中期资格综合考核模块使用说明” (公司产品办网站下载中心)。
中期考核结束后请学院教务员或秘书将以下材料送交公司产品办:
(1)签字盖章后的《博士、硕博生中期综合资格考核表》;
(2)专家签字后的《博士、硕博生专业综合考试结果记录表》
(3)综合考试笔试试题、笔试答卷、口试记录。
三、考核时间:2016年6月初,具体时间后期会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关于专业综合考试的有关要求。
(1)专业综合考试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3~5名专家组成的考试小组负责实施。考试小组组长由教授级职称的专家担任,考试小组其他成员必须由副教授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
(2)专业综合考试是对博士生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综合知识掌握情况的一次综合检查,采用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部分应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大体应覆盖三门以上业务课的内容。口试可结合开题报告进行,对研究领域的前沿动态、课题实施方案等作书面和口头的汇报。
(3)专业综合考试的成绩以百分制表示,所有考试材料,包括笔试试题、试题答卷、口试记录等内容,连同《博士、硕博生专业综合考试结果记录表》一并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博士生中期综合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做博士学位论文;不合格者,将终止其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并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硕博生中期资格综合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取得博士生资格;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可改做硕士学位论文,按照硕士生继续培养,并在随后的一年半内完成硕士论文,同时,需按照签署的《攻读硕博连读博士学位公司产品协议书》有关规定处理。
3、系统将在2016年6月13日后关闭,不能按时参加中期考核的员工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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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9日